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租赁陆地和海域使用权移交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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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播通讯社北京讯(特邀首席新闻观察员 鹤霖 报道)5月31日上午,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租赁陆地和海域移交仪式在珠海举行。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豪,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并共同启动仪式。
黄志豪表示,珠海市依照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决定和国务院相关批复,将相关陆地和海域使用权移交澳门特区,接下来将配合好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加快建设,并按照相关规划做好配套服务。当前,珠海正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珠海将牢记特区使命,携手澳门共建大平台、布局大产业、推进大项目、协同大交通、促进大发展,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张永春代表澳门特区政府感谢中央、广东省、珠海市对澳门特区发展的大力支持。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的决定和安排,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特区发展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有利于加强澳门特区与内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将为澳门特区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澳门特区政府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发挥澳门特区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加强与广东省及珠海市合作,携手高质量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澳门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使用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4年5月31日零时起,由澳门特区对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区法律实施管辖。相关陆地和海域面积约3700平方米,主要用于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建设,租赁期限自移交管辖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来源:南方+记者 张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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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总编 发表于 2024-05-31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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